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十条

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十条 湘湖度假区总体规划应当确定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范围,限定土地利用强度和建设规模,协调湘湖度假区保护、建设与城乡发展、居民生活的关系。
度假区管委会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湘湖度假区总体规划,在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边界设置界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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