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或者进入隧道行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在夜间照明良好路段行驶时,不得开启远光灯。机动车临时停车时,应当紧靠道路右侧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者右转向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