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三条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三条 道路或者道路设施设置不合理,易导致交通拥堵或者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建议,由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建设、绿化等部门及道路养护管理单位制定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