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六条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六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维护高速公路上的设施完好,保持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发布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清理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的车辆和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障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实行交通管制时,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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