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

第五条

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 第五条 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国际援助等形式筹集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资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2-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