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枣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制定地方性法规活动,保证地方性法规质量,建设法治枣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