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检邮件中夹带外币或外币票据暂行处理办法 未分类 第八条 查检邮件中夹带外币或外币票据暂行处理办法 未分类 第八条 所有经主管检查机关查获应予没收外币或外币票据之相关邮件,应由各该邮局于邮件内加盖"内装已被主管机关查扣"戳记后,随时封发或投递,不得稽延积压,并由各该邮局通知寄件人。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