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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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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棉花质量违法行为,均有权检举。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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