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
第二章 治理体制
第十九条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 第二章 治理体制 第十九条 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建立合作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年度评估。评估结果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以外,不得设置对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的考核、评比等项目。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以外,不得设置对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的考核、评比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