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维修质量管理

第四十一条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维修质量管理 第四十一条 武器装备维修质量管理的任务是保持和恢复武器装备性能。
武器装备维修单位对武器装备维修质量负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0-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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