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 第九条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 第九条 信贷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乡用于生产建设、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用品生产方面的贷款给予照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3-09-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