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三章 民用机场安全和运营管理 第三十六条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三章 民用机场安全和运营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航空运输企业、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相互提供必要的生产运营信息,及时为旅客和货主提供准确的信息。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