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核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事业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