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