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章 预防 第十四条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章 预防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标准,应当考虑气象灾害的影响。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