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服务和使用

第四十七条

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服务和使用 第四十七条 游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进行游览、休闲、健身、文化娱乐活动; (二)劝阻违反规定的游园行为; (三)举报、投诉违法行为; (四)对公园广场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提出意见、建议; (五)对公园广场管理机构工作进行监督; (六)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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