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招标 第十四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招标 第十四条 投资人自主决策立项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需报批的建设工程,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的特点,由投资人自主选择招标方式,但必须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