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三十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三十二条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实施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名录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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