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二十条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二十条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小秦岭保护区的森林防火紧要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决定提前或者延长森林防火紧要期。
小秦岭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保护区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出保护区的车辆、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小秦岭保护区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应当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接到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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