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984年12月25日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1987年11月22日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