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八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八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席团提出,经大会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授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