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条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为目标,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强化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统一开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快捷、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