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安、城建、农机、土地、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公路管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