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第十二条

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第十二条 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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