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二十七条 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