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二十五条 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二十五条 代表参加视察,其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待遇。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应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