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二章 划定 第九条 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二章 划定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范围、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