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编制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推广和应用先进的防治技术,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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