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对在乡、村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应当以考核其推广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绩为主。
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的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在评定职称时,应当将他们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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