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构成,应当以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专业科技人员为主,其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专业科技人员应当具有中等以上有关专业学历,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持的专业考核培训,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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