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依靠科学技术和发展教育振兴农村经济。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引进、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地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保证和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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