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第四十八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第四十八条 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和其他音像制品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拍摄单位或者举办者应当制定文物保护方案,按照审批权限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