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十四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募捐活动。在民航机场、外宾宾馆、货币兑换处等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进行募捐时,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红十字会募捐工作,由省红十字会统一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