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