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将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缴费工资、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事故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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