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支持与保障

第三十九条

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支持与保障 第三十九条 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
将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的信息纳入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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