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二十一条 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二十一条 志愿服务组织不得泄露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