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