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劳动。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