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规范与倡导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共治相结合、重点治理与统筹推进相结合、激励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