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八条

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八条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二)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三)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四)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措施;
(五)灾后处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