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
第三章 界线测绘与其他测绘

第三十五条

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 第三章 界线测绘与其他测绘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无编制单位、无出版单位、无地图审核号的地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当场没收违法产品,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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