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场、车站、码头、农工贸批发市场等货物集散地进行烟草专卖管理检查,依法维护烟草专卖品市场秩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检查站,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依法进行检查。对有举报线索的,可对嫌疑车辆进行检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