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开办卷烟批发交易市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各类非法卷烟批发交易市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