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第十条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第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拒绝或者阻碍。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