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辅警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辅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其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辅警依法履行职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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