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6-08-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