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 第十条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 第十条 省、市公安厅、局可根据本条例精神,拟定具体执行办法,并报大行政区、中央公安部备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52-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