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绿线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洛阳市城市绿线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