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二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邙山陵墓群,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位于邙山的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后唐等朝代帝陵及其陪葬墓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2-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